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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 

作者::     来源::     发布日期:2011-06-13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  

各学院(系、部、所):
 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《关于2011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1]161号)文件精神,今年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教育部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17个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和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 申请条件
  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高尚,治学严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。
  2.在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、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。
  3.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。
  4.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,并受聘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。
  5.具有博士学位。
  6.申请者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需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需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  二、 申报程序
  1.申请者请按照教育部教技司[2011]161号文件(科技司网站查阅,网址为:www.dost.moe.edu.cn)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准备附件材料。申请材料(包括附件)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A4纸张双面打印,不得超过40个页码。
  2.各单位要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并于6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及本单位申请人信息汇总表(附电子版)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办公室(国际交流中心511办公室)。
  3.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推荐名额进行评审,评审通过后推荐给教育部。评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  三、其他事项
  1.申请人材料完备后交所在单位,由单位统一进行审核和申报,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  2.各单位推荐人选时要与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、重点学科结合起来,并向学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倾斜。
  联系人:刘 典
  电 话:87082577
  邮 箱:rencaike@nwsuaf.edu.cn

  附件:申请人汇总表.xls

 

          人事处(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)
             二?一一年六月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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