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“学术院长”实施办法》(校人发〔2013〕51号)文件精神,现将“学术院长”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的要求,紧密结合学科建设的需要积极物色人选。
2、请推荐单位从人才办网站上下载并填写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“学术院长”推荐表》,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(国际交流中心511室)。
校人发〔2013〕51号.doc
人事处
2013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