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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出国(境)期间工资待遇有关情况的说明 

作者::     来源::     发布日期:2012-12-05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     根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出国管理补充规定》(校人发〔2011〕101号)、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国留学协议书》和2010年10月27日的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有关要求,现就我校教职工获批各类公派留学项目后在国(境)外期间工资待遇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  一、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(境)期间发放基本工资,停发岗位津贴,按期回校报到后补发出国期间的岗位津贴。
  二、申请延期归国的留学人员,经学校同意后,延期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津贴,按期回校报到后只补发延期期间的基本工资。
  三、逾期未归者,逾期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津贴,回校后不再补发。
  四、在国(境)外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有关协议执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事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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